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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川剧音乐专业联合培养方案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6/7/14 17:57:21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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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音乐学院召开川剧音乐专业联合培养方案专题研讨会,就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音乐表演(川剧音乐)专业的课程体系构建、师资协同、招生定位及毕业要求等核心议题进行深入磋商。四川音乐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相关负责人及专业教师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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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川剧音乐核心 重构课程体系

会议明确,联合培养试点专业为音乐表演(川剧音乐),采用“2+2”分段培养模式:前两年学生在四川音乐学院完成通识教育与理论基础课程,后两年转至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开展专业技能教学与实训实践。项目为单独设班、面向社会招收新生,学制四年,毕业证由四川音乐学院颁发。

针对课程体系,会议重点讨论了川剧特色课程的强化方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应增设《川剧音乐鉴赏》《川剧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等特色课程,强化形体训练中川剧身段、台步、水袖等内容,专业基础课保留中西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乐理与视唱练耳、曲式与和声等核心科目。突出川剧本体地位,避免专业同质化防止沦为“民乐技能拓展”而非独立的戏曲音乐专业。

主修方向聚焦器乐表演核心,涵盖川剧“三大件”——琴师(京胡、笛子、唢呐等)、打击乐帮腔。学生从中选择一个方向主修,由专业教师授课指导。原有副科课程调整为专业选修课,学生可基于原有民乐基础继续学习,但不作为毕业必修。课时量、学时学分等具体数据将在后续修订中进一步核对确定。

双导师制保障毕业质量

毕业环节实行双导师制——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师负责专业内容把关,四川音乐学院教师负责格式、逻辑与学术规范审核。毕业形式可多元化,包括毕业音乐会、剧目展演、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毕业汇报演出并合格、通过毕业答辩后,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师资协同与后续安排

会议明确,川剧特色课程须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承担,专业技术课单独开班,确保教学针对性。双方将协调完成教师工号录入、系统权限开通及排课事宜,并指定专人统一协调选课与教室安排。

后续,双方将尽快完成培养方案修订,明确各课程归属单位及开课学期;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将同步提供可承担特色课程的教师名单。同时,就主修方向分流机制、新增课程开课时间等细节进一步协商落实。

此次讨论会是两校落实联合办学协议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川剧音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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